食品的標簽標示一直是廣大食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企業(yè)關(guān)注的熱點,其中配料表中復合配料的標示因情況較為復雜而備受關(guān)注。食品伙伴網(wǎng)對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 7718-2011)、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 7718-2011)問答(修訂版)以及《GB 7718-2011實施指南》中對復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標示要求進行了梳理整合,并列舉部分示例,供大家參考。
根據(jù)GB 7718的要求,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(gòu)成的配料屬于復合配料(不包括復配食品添加劑)。
(1)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復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或地方標準,并且其加入量大于食品總量的25%,應(yīng)在配料表中標示復合配料的名稱,并在其后加括號,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標示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,其中加入量不超過食品總量2%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。示例見圖1。
(2)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復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或地方標準,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的25%,則不需要標示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。示例見圖2。
(3)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%的復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,符合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2760)規(guī)定的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(chǎn)品中不起工藝作用的,不需要標示。示例見圖2。
(4)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%的復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,符合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2760)規(guī)定的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(chǎn)品中起工藝作用的,應(yīng)當標示。推薦的標示方式為:在復合配料名稱后加括號,并在括號內(nèi)標示該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稱。示例見圖3。
(5)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復合配料沒有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或地方標準,應(yīng)在配料表中標示復合配料的名稱,并在其后加括號,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標示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,其中加入量不超過食品總量2%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。示例見圖4。
(6)復合配料需要標示其原始配料的,如果部分原始配料與食品中的其他配料相同,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標示:一是按照上述要求標示(示例見圖5);二是在配料表中直接標示復合配料中的各原始配料,各配料的順序應(yīng)按其在終產(chǎn)品中的總量決定(示例見圖6)。
(7)多級復合配料的標示:GB 7718應(yīng)用指南中指出,復合配料展開一層標示即可。復合配料中含有的復合配料,企業(yè)可自愿標示。如果復合配料中的復合配料在終產(chǎn)品中的含量超過25%且無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注或地方標準,建議展開該復合配料中的復合配料。示例見圖7。
(1)使用食用香精、食用香料的食品,可以在配料表中標示該香精香料的通用名稱,也可標示為“食用香精”,或者“食用香料”,或者“食用香精香料”。
如果配料表中標注“食用香精”、“食用香料”者“食用香精香料”,有可能為多種香精或香料。
(2)復合香辛料添加量超過2%時,按照復合配料標示方式進行標示。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(單一的或合計的)加入量不超過2%,可以在配料表中標示各自的具體名稱,也可以在配料表中統(tǒng)一標示為“香辛料”、“香辛料類”或“復合香辛料”。
如果配料表中標注有“香辛料”、“香辛料類”或“復合香辛料”,有可能為多種香辛料。
(3)如果加入的各種果脯或蜜餞總量不超過10%,可以在配料表中標示加入的各種蜜餞果脯的具體名稱,或者統(tǒng)一標示為“蜜餞”、“果脯”。
如果配料中標注有“蜜餞”、“果脯”,有可能為多種果脯或蜜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