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指明了食用范圍為適用于所有供人類食用的食品;
(2)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部分氫化油;
(3)如果食品中含有全氫化油,則食品中使用的油中反式脂肪含量不應超過產(chǎn)品總脂肪的2%;
(4)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食品中含有天然反式脂肪,反式脂肪含量不得超過食品總脂肪的5%;
(5)如果產(chǎn)品含有精煉油,食品中使用的油中反式脂肪含量不應超過產(chǎn)品總脂肪的2%;
(6)嬰兒配方奶粉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奶粉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奶粉中反式脂肪的比例不應超過其總脂肪的3%;
(7)規(guī)定了反式脂肪酸的檢測方法以及反式脂肪酸在標簽中的標示要求。
該公告意見反饋期截至2021年12月21日。